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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周报快讯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1-08-02|浏览次数:

一、碳中和政策快讯

 

1、中央政治局会议: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2、中央环保督察: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将直接影响“双碳”目标实现

在7月26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必久介绍,7月14-20日,已经完成督察反馈,8个省区正在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推动整改落实。

徐必久表示,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后果会很严重,会有三个直接影响:一是直接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二是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三是直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十四五”开局之年,一些地方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方面冲动还很强烈,有大上、快上、抢上、乱上的势头,必须坚决遏制。为了更好地总结这次各个督察组在发现“两高”项目问题方面的情况,以及为后续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制定了怎样在以后的督察当中更好地查处严控“两高”项目的模板。接下来还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制度,配合发改委、工信部完善相关政策并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督促被督察对象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3、生态环境部:碳边界调节机制违反WTO规则,会极大伤害各方应对气候变化积极性和能力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7月26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降低关税、减少壁垒,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世界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保障。

欧盟正在逐步推进碳边界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的立法进程。根据欧盟7月14日公布的一揽子气候政策改革计划以及此前的议会决议内容,该机制经由欧盟委员会在2019年12月出台的《欧洲绿色协议》中提出,首要目的是避免“碳泄露”,于2020年3至4月进行了公众咨询,计划于2023年完成立法程序,2026年开始实施。

刘友宾表示,碳边境调节机制本质上是一种单边措施,无原则地把气候问题扩大到贸易领域,既违反WTO规则,冲击自由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和经济增长前景,也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原则和要求,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以及“自下而上”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制度安排,助长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之风,会极大伤害各方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性和能力。

4、全国碳市场交易价格稳中有升,将加强监管防范市场风险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于7月26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七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碳市场交易活跃,交易价格稳中有升,市场运行平稳。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市场发展,建立健全全国碳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全国碳市场各个环节的监管,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此外,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扩大行业的覆盖范围,逐步纳入更多的高排放行业。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和交易主体,提升市场活跃度。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7月30日消息,7月26日至7月30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118,984吨,总成交额49,888,591.05元。挂牌协议交易周成交量318,984吨,周成交额17,104,591.05元,最高成交价58.10元/吨,最低成交价50.98元/吨,7月30日收盘价为54.17元/吨,较7月23日下跌4.91%。

大宗协议交易周成交量800,000吨,周成交额32,784,000.00元。

截至7月30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5,951,937吨,累计成交金额 299,585,388.30元。

5、氢氟碳化物削减计划将纳入国家方案

在7月26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就氢氟碳化物(HFCs)管控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将会把HFCs削减计划纳入《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并建立和实施HFCs进出口许可证制度。

一是将HFCs管控纳入国内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将HFCs削减计划纳入《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三是建立和实施HFCs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四是研究出台三氟甲烷(HFC-23)管控政策。

6、七省市六大重点行业将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

生态环境部7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在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在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除上述重点行业外,试点地区还可根据本地碳排放源构成特点,结合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径安排,同步开展其他碳排放强度高的行业试点。

《通知》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试点地区发布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基本建立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机制。2022年6月底前,基本摸清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方法,打通污染源与碳排放管理统筹融合路径,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

《通知》要求根据碳排放水平测算结果,分别从能源利用、原料使用、工艺优化、节能降碳技术、运输方式等方面提出碳减排措施。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碳排放主要工序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规模、资源能源消耗及综合利用情况、能效标准、节能降耗技术、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清洁运输方式等内容,提出能源消费替代要求、碳排放量削减方案。

7、发改委: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尖峰电价上浮不低于20%

7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积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目前我国已有29个省份实施了分时电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电力消费结构加快变化,用电负荷呈现冬夏“双高峰”特性,保障电力安全经济运行面临更大挑战,对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提出迫切要求。此次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继续坚持保持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原则。总的看,此次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对居民用电价格影响较小。

 

二、绿色金融快讯

 

1、人民银行: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推进碳排放信息披露和绿色金融评价

7月30日,人民银行召开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1年下半年,整体协同、加快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生效,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为具有显著减排效应重点领域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扎实推进碳排放信息披露和绿色金融评价。加强气候风险管理,有序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加强对绿色金融重点问题调查研究。

2、银保监会:绿色金融支持传统高碳企业降耗升级、绿色转型和安全保供

7月27日,银保监会召开全系统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座谈会,提出围绕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支持传统高碳企业降耗升级、绿色转型和安全保供。

3、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直辖市将落地北京、重庆

“北京和重庆的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方案应该会同一批、一次性批复。”近日,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这是全国首批申请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直辖市。

北京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将落地通州首都副中心,定位为构建绿色金融国际中心。而重庆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定位为全中国首个省级(直辖市)碳中和经济体。

4、湖州绿色金改试验区:落地首单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业务

湖州作为首批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新推动金融机构碳排放配额的市场化价格与信贷产品创新相结合,开发“碳价贷”产品,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湖州银行发放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首单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业务。

5、人行营管部:落地“京绿通”等支持绿色发展的货币政策工具

近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11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21-2023)》。其中,特别提到要研究推出“京绿通”等支持绿色项目、绿色企业发展的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信贷资金进入绿色领域。

人民银行营管部开展“京绿金行动年”工作,打造“京绿通”、“京绿融”、“京绿贷”、“京绿债”等一揽子政策和服务措施,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向低碳、绿色转型,碳捕集与封存等绿色发展领域倾斜。

6、人行乌鲁木齐中支:绿色专营机构已达59家,非银行业绿色专营机构7家

7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在2021年上半年新疆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今年6月末,新疆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2530.8亿元,占各项贷款的10.5%,同比增长18.2%。新疆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主要投向清洁能源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节能环保产业。

据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许可介绍,新疆绿色信贷规模扩大的同时,绿色专营机构(绿色支行、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柜台)覆盖面也在持续扩大,克拉玛依市、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三地试验区已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全覆盖,绿色专营机构已达59家,非银行业绿色专营机构7家。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统计显示,2016年至2021年6月末,新疆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50亿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19.2亿元。截至2021年6月,共1715个项目纳入绿色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755.69亿元,融资需求6198.23亿元。绿色项目库覆盖地区由三地试验区扩展到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等11个地州市。

7、徐忠:应将碳交易市场定位为金融市场,修订《期货法》将碳配额衍生品纳入交易品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徐忠在2021大湾区首席经济学家论坛上表示,要推动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形成能产生足够激励且相对稳定的碳价格,并以金融监管的理念进行管理。

徐忠称,全国碳市场尽管规定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可以参加,但目前只有控排企业能参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还未参与进来。没有金融机构的参与,碳市场在价格发现、预期引导、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将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影响减排目标的有效达成。欧盟碳市场的参与主体除了控排企业之外,还包括银行、基金、经纪交易商等各类型的金融机构。

徐忠建议应将碳交易市场定位为金融市场,以金融监管理念进行管理,加强交易产品、机制及参与者的金融属性,推动衍生产品创新,提高市场流动性,将碳交易纳入金融市场体系和风控框架;目前正在修订的《期货法》应将碳配额衍生品纳入交易品种。依托现有金融基础设施,以市场化、专业化方式构建全国性碳交易市场,有效利用已较为成熟的市场管理经验,提高机构投资者参与度,发挥市场成员的自律管理功能。

8、碳金融产品上新,首笔挂钩“CFETS银行间碳中和债券指数”互换交易达成

近期,国泰君安证券与中金公司成功落地首单挂钩CFETS银行间碳中和债券指数收益互换,该笔交易同时成为市场首单通过CFETS交易系统完成的线上收益互换交易。

CFETS银行间碳中和债券指数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发布,由在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的碳中和债券组成,为市场投资者提供业绩比较基准和投资参考。

9、农业银行:成立绿色金融研究院打造产学研一体化平台

近日,中国农业银行宣布成立绿色金融研究院。据介绍,中国农业银行绿色金融研究院以打造服务山东绿色发展的高端智库、国内领先的绿色金融产学研一体化平台为目标,以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和对外交流合作为主要职能,聚焦绿色金融政策、市场机制建设、产品创新等基础研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推广运用。

10、国开行:发行“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绿色金融债券

7月28日,国家开发银行面向全球投资人成功发行100亿元“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

据了解,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28%。该债券所募资金将用于向长江经济带的节能环保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相关项目提供贷款。

据介绍,截至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累计发行人民币绿色债券900亿元。该行资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开发银行将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继续发挥开发性金融创新引领作用,推进债券产品和机制创新,助力构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持续为绿色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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